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《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》《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》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委员会建设的通知》(粤自然资规划〔2022〕1284号)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,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组织编制了《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清城区分委员会议事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议事规则》)并确定了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清城区分委员会委员名单。2025年5月20日区政府批复同意《议事规则》,6月6日区政府同意成立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清城区分委员会,现将《议事规则》及委员名单予以公布。
附件: 1.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清城区分委员会议事规则.docx
2.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清城区分委员会委员名单.docx
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
2025年6月11日